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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打詐三法修法 收集帳戶罪最重處五年徒刑

 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打擊詐騙3項法案修法,包括「洗錢防制法」、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」與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相關條文修正草案。未來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、最重可處5年徒刑,併科400萬元以下罰金;網路投資廣告須要實名制;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安全維護義務,情節重大者最重可處1千萬元以下罰鍰。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。
  另外修法增訂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作為「個資法」監督機關。國發會主委高仙桂表示,近期將會成立籌備處,研擬相關組織法,期盼明年第一個會期送往立法院審議。
【2023/4/14 聯合新聞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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