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通過!惡意逼車、國道迴車倒車最高罰3.6萬元 |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不僅增加高速公路違規迴車、倒車、逆向駕駛等危險駕駛樣態,也加重危險駕駛罰鍰上限來到新台幣3萬6千元。 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,未領有駕駛執照、駕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,均為無照駕駛,未來無照駕駛小型車、機車,罰鍰上限將從現行1萬2千元提高到2萬4千元;於5年內再犯,處罰鍰最高額2萬4千元,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還得沒入汽車。另一方面,新法也強化汽機車所有人責任,明定汽機車所有人若允許他人無照駕駛,除了處以罰鍰,將吊扣牌照。新法也將嚴重超速規定從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,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,即適用危險汽車駕駛人罰則。 |
【2023/4/14 聯合新聞網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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