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不滿稚子腦傷 公布保母家人個資 二審仍無罪 |
陳姓女子不滿商姓保母導致稚子腦傷,上網公布保母家人的照片與姓名,遭控違反個資法。一審判陳女無罪。二審認保母家人的隱私名譽未受嚴重侵害,難認陳女故意犯罪,仍判無罪。 判決書指出,陳女公布的資料來自LINE或臉書,是2人在社會生活中自行、合法公開,但陳女未經同意,且未於蒐集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利用資料,確實違反個資法規定。但承審合議庭指出,單純違反個資法規定,不必然成立刑事犯罪,還必須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「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」或「損害他人之利益」的意圖。 |
【2023/4/16 Hit FM新聞部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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