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! 家庭看護移工逃逸 雇主申請遞補減為1個月 |
為避免移工逃逸後雇主申請遞補曠日費時,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,明定若移工逃逸不可歸責於雇主,雇主對產業移工遞補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、家庭看護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。 另外,現行家庭看護移工合意轉換雇主廢聘時,需等由新雇主接續聘僱,原雇主才可重新申請移工;三讀通過條文也增訂,經中央主關機關廢止聘僱許可超過1個月若仍未有新雇主接續聘僱,原雇主也可申請遞補新移工。 |
【2023/4/21 聯合新聞網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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