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修傳染病防治法 防疫補償申請期限延長 |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74條之1修正草案,將防疫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前,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的防疫補償申請期限延長。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。 衛福部表示為使相關防疫措施相關補償的時效完成之日一致,保障民眾申請防疫補償的權利,因此修法延長防疫補償申請期限,民眾在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後的2年期間內,仍可申請防疫補償。補償對象包含,經各級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,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、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。 |
【2023/5/18 聯合新聞網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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