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 犯重罪終身不得參選 |
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,維持國安犯罪、黑金槍毒的重大犯罪,以及賄選與重罪重刑,都不得登記為候選人,並通過修正動議,增列曾犯刑法私行拘禁、加重詐欺或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等,都不得參選。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,新規定明年大選適用,包括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,將依新修正的規定辦理。 |
【2023/5/27 Hit FM新聞部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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