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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祭祖慎防用火 林保署籲「一不、二要」

清明連假即將到來,中南部正值森林火災高風險期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提醒民眾祭祖掃墓時,牢記「一不、二要」,也就是除草「不」用火、紙錢燃燒「要」集中、林火風險「要」關注,也呼籲民眾善用各縣市政府提供的紙錢集中燒服務,減少露天燃燒。
根據統計,台灣每年10月到隔年4月是森林火災高發期,近5年內共發生254起森林火災,其中3、4月占了45%,大多與人為用火不慎有關。依據「森林法」第34條規定,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,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;若放火燒毀森林,將面臨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須負擔賠償責任。
【2025/3/24 聯合新聞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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