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配亞亞限期離境興訟求停止 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|
中國大陸籍 配偶 亞亞 劉振亞遭移民署認定鼓吹武統,要求限期離境。 劉振亞向法院 聲請 停止執行,不服一審駁回,提起抗告後,週2已離台。今天二審最高行政法院 駁回抗告確定。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,原處分是限令劉振亞在收受函文後10天內出境,並未直接強制她出境,且未指定 強制出境的日期,無「有急迫情事而有停止執行之必要」,聲請不符 行政訴訟法要件,因此駁回。 |
【2025/3/27 HIT FM 新聞部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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