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能家電退稅最高2000元 擬延長至116年底 |
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,將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千元措施,延長實施到民國116年底。 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是針對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冷暖氣機或除濕機,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千元,實施期間到今年6月14號。為持續創造節電效益、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,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,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到116年12月31號。草案也增訂,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,並以2年為限,也就是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最多可彈性延長至118年底為止,不過,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。 |
【2025/4/30 聯合新聞網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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