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柯文哲判刑17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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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台北市長、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收賄等弊案,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1審宣判,柯文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3年、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個月、背信罪2年半,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6年。本案還可上訴。 |
| 【2026/3/26 聯合新聞網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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