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13日上路 |
![]() 台北市衛生局推動《食品安全自治條例》,經過議會三讀並通過行政院核定之後,13號正式上路。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,這項自治條例主要是針對台北市餐飲業者及販售業進行規範,其中包括市民參與、資訊透明以及安心外食,共有5大重點。(話帶:)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補充,自治條例中有部份需要另行公告業別後實施,目前也都擬定第一波公告實施對象,包括第7條食材登錄平台針對超市、學校、連鎖冰品業者,第11條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認證對象針對觀光飯店、學校及醫院中央廚房,第12條定期檢查過期食品,則鎖定超市、超商及大賣場,而第14條規定外燴報備的對象,則是觀光飯店或是20桌以上的中盤菜餐廳,至於第16條強制自主檢驗,則鎖定醫院中央廚房、學校自設廚房等等。衛生局表示,未來也都會召開專家會議,並舉辦公聽會或業者說明會,加強與業者溝通,避免業者不慎觸法。 記者 翁至威 台北報導 |
【2016/1/11 記者 翁至威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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