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內設10%再生能源 台積電列首波名單 |
為挽救日益惡化的空氣品質,台中市政府今天宣布,依照「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」規定,將分3期公告用電大戶,要求自公告日起3年之內,完成裝設用電量10%的再生能源系統。今天首波公告第1期共45家用戶,主要集中在中科,包括一些大廠,如台積電、友達等皆在榜上。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並指出,目前正在研礙獎懲措施,像是設備和管線的補助,以及若未在期限內依規定設置相關系統,一次可罰十萬,並可持續累罰。 |
【2016/2/20 Hit FM新聞部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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