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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脂肪80%以上才叫奶油 違者開罰


食藥署最新的「奶油、乳脂、人造奶油品名及標示規範草案」,即將在3月底出爐,其中,將明確規範,未來乳脂肪含量百分之80以上的才可以叫「奶油」,其他都要叫「人造奶油」或「脂肪抹醬」,避免誤導消費者。

市面上不少標示為奶油的產品,只是植物油或動植物混合油加工製成;此外,部分人造奶油標示為「植物性」,也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產品是天然,因此,未來不得再使用「植物性」的字眼。食藥署預估,新法上路後,市面上約5成商品都須要改名,違規者將依食安法標示不實,開罰4到400萬元。
【2016/2/21 Hit FM新聞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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