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市政會議通過 最快4月起路燈旗收費 |
台北市政府今天市政會議通過《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》,預計最快4月開始,將會針對廣告旗開始實施分級收費,預計每年可以為市庫進帳2千多萬。 台北市政府8號召開市政會議,會中通過《台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》,預計最快4月上路。環保局科長蔡清村表示,北市423處可申請張掛路燈旗的路段當中,將分為1級路段以及2級路段,一級路段包括仁愛路、信義路、忠孝東路等等,一組2幅收費200元,二級路段像是水源路等小型道路,則是一組2幅收費100元。 蔡清村說,市政會議通過後,還要經過法務局、公園處等府內局處的公告程序,最後再由環保局公告實施,最快4月底可上路,如果行程有延誤,則會延到5月實施。而日前傳出路燈旗收費業務將移撥給觀傳局,方便民眾找到單一窗口,不過蔡清村表示,由於廣告物自治條例中明訂路燈旗主管機關市環保局,未來還是會由環保局執行路燈旗收費。 |
【2016/3/8 記者 翁至威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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