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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判有罪!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遭判四年
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味全公司混油案,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、總經理張教華、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等13人以及味全公司,被控詐欺、虛偽標記、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,法院今天下午判決魏應充有期徒刑4年,本案仍可上訴。

本案由北院負責審理,分為「植物油」與「動物油」兩部分,其中,味全橄欖油及葡萄籽油摻混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油,北檢在前年10月起訴;另外,味全香豬油使用越南大幸福廠飼料油,再精煉包裝為香豬油出售,北檢在同年追加起訴味全、魏應充、張教華與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。台北地院歷經近1年半審理,今天依詐欺及違反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等罪,判魏應充4年徒刑。
【2016/3/25 Hit FM新聞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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