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巨蛋解約時限剩4天 王世堅:柯文哲醒醒吧 |
![]() 遠雄大巨蛋爭議不斷,台北市議員王世堅9號召開記者會表示,依據民法495條契約解除權,遠雄的3大違約事實,包括工程逾期、安檢沒有通過以及毀損古蹟,已經足以讓柯市府主動與遠雄解約並接管大巨蛋。 王世堅指出,去年他就曾經在議會提案,並獲得33位議員連署,希望市府解約接管大巨蛋,後續再邀集學者專家及公民團體,討論大巨蛋該拆還是該留等問題,王世堅指出,去年5月14號北市府發現遠雄79項施工與原始圖說不符,依據民法規定,發現瑕疵的1年間沒有行駛契約解除權,市府將會喪失解約權利,目前已經進入倒數計時,距離消滅時效剩下不到5天,呼籲市府把握時間儘管與遠雄解約。(話帶:) 對此,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長陳志銘表示,民法所規範的是承攬契約,而大巨蛋則是屬於BOT合約,未來大巨蛋完成後並沒有交付給市政府,而是遠雄所屬的建物,陳志銘表示,在沒有建物交付問題的情況下,是否適用民法,或是讓BOT契約有結合民法的空間,還必須與大巨蛋律師團討論。 |
【2016/5/9 記者 翁至威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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