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長:彰銀案訴訟費兩千萬已報請行政院 |
![]() 台新彰銀訴訟案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判決,雖然財政部不需賠償台新165億,但法院認為,財政部與台新雙方存有契約關係。 由於政府交接在即,12號內閣將總辭,現任財政部長若未決定,就必須留給520後的新財長定奪,對此,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午在財委會表示,國庫署已收到判決書,不過他尚未看到,而財政部也已準備高達2000多萬的訴訟資金,並報請行政院。 (曾銘宗NS張盛和原音) (曾銘宗:部長你即使要離職,你也要留下你的看法,不然重大爭議事件到時候雖然跨越520,部長你該有的意見還是要留在財政部文書上。你贊不贊成?張盛和:我剛講因為訴訟費用要兩千多萬,我準備執行,已經報行政院了,這個我已經發出去了)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時表示,雖然上訴最後日期是5月24號中間橫跨520,但仍有一段時間,希望公文要照程序走,並要求張盛和要以部長身分留下看法。 記者 林菁樺 台北報導 |
【2016/5/11 記者 林菁樺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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