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故狂打110 不聽勸將罰1萬2 |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修正案,新增「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,經勸阻不聽者,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」,提案修法的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,「修法不是要鼓勵警察開罰,而是基於體恤警方的立場,避免增加警力負荷和浪費警方資源。」 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,104年5月到104年12月接到的報案電話中,謊報案件有1025件,騷擾電話更有13萬件。陳怡潔在修訂內容中也強調,認定無故撥打必須有「經勸阻不聽者」的前提,避免孩童誤打被罰。 |
【2016/5/14 Hit FM新聞部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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