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:若勞資合意 可以連上12天班 |
超商大夜班員工不滿連上8天班沒有休假,引用勞基法並在第8天值班時直接離開店面,試圖指出超商違背勞基法「七休一」規定,引發社會議論。 對此,勞動部回應,如果出現第一週第一天休假,及第二週最後一天休假,中間連上12天班的狀況,只要勞方、資方都同意,連續上12天班並不違法。 勞動部強調,此種彈性做法受惠的不止雇主,勞工也可以受惠,例如勞工因為個人需求希望累積休假時,只要勞資雙方同意,就可以採用此連續上班做法,不過,勞動部也提醒,如果勞工連續7天以上工作,要多考慮勞工體能狀況。 |
【2016/5/21 Hit FM新聞部】 |
● 美民主黨組團訪台 將拜會蔡英文● 蔡總統揮刀 火速砍掉駐美代表沈呂巡 |
更多即時新聞..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