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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工讀 北市:校方需為學生投保勞保


校園服務引發勞保爭議,勞保局證實裁罰建中4倍保費。建中校長徐建國今天表示,希望主管機關給出依循方向;台北市教育局回應,如果是工讀活動,學校本來就要以雇主身分為學生投保勞保。

建中3月時招募學生擔任考生服務人員,可獲得新台幣1千元工讀費或10小時愛校服務時數;有學生勞動局檢舉,指報酬低於基本工資且校方沒有投保勞保,最後勞保局認定建中違法。

教育局表示,學校推動服務學習、志願服務時,應該維護學生權利,並為學生辦理意外事故保險;而關於學生從事服務學習時是否該納入勞保的疑義,各校應在活動辦理前釐清活動性質是屬於工讀活動或是服務學習。
【2016/6/19 Hit FM新聞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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