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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澄清誤會!集資買彩券 無須事前報備

媒體報導,嘉義市去年一注獨得大樂透頭獎3.92億元,彩券由兩人集資購買,一人代表領獎時,除了被扣20%所得稅,因為沒有向國稅局報備集資,把一半獎金分給另一人,還要再繳2千多萬贈與稅,引發各界熱議,「買彩券竟還要事前向國稅局報備」的疑慮?對此,財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,民眾取得公益彩券中獎獎金,依所得稅法規定採分離課稅,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,且其每聯獎額超過新台幣2千元,才要按20%扣繳所得稅款;至於中獎獎金,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,並不涉及贈與稅問題,集資買彩券,無須事前向國稅局報備,請民眾放心。   
【2018/2/13 Hit FM新聞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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