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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青畢業5年內赴福建創業 最高補助45000元

近年來,福建持續出台措施,推進台港澳人員在閩就業創業享受福建居民同等政策待遇。自9月1號起,凡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,就可在福建享有勞動就業、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,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,在福建省就業創業的香港、澳門、台灣居民納入當地就業創業管理服務體系。

福建省人社廳、財政廳日前下發「關於做好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」,通知指出,畢業5年內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(含香港、澳門、台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留學回國畢業生),在滿足相關條件後,可獲得人民幣五千元內(合新台幣23,500元)的一次性創業補貼,帶動就業人數5人及以上(含創業者本人)的創業者,補助標準將提高到一萬元內(合新台幣45,000元)。
【2018/11/10 Hit FM新聞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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