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兒少教學環境 噪音超標加倍處罰 |
臺北市環保局表示,基於保護兒童及少年教學環境安寧,行政院環保署已於12日修正發布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」,未來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之場所、工程及設施,如緊鄰未滿18歲學生之學校(距離50公尺範圍內)者,將依罰鍰額度加倍裁處,因此呼籲做好減噪措施維護學校安寧。 環保局說明,兒少法規定兒童及少年係指未滿18歲者,依據修正後裁罰基準,緊鄰公私立學校高中職以下學校之營業場所、工廠、營建工程及相關設施等噪音源,如果音量干擾到學校教學,超過噪音管制標準時加倍裁處,最高不超過罰鍰上限金額,不同噪音源的罰鍰上限金額也不同,例如:工廠為6萬元、營建工程為18萬元、娛樂或營業場所及擴音設施為3萬元。環保局呼籲業者、使用人針對噪音源做好隔音、吸音等減噪措施,以及落實噪音防制工作,才能減少噪音、避免受罰,維護學校安寧。 |
【2019/12/19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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