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賺10萬 疫情期間開船載30名越南偷渡客被判刑 |
屏東一名蔡姓男子在東港租用漁船擔任船長,夥同劉姓男子擔任船員,向姓名、年籍都不詳的男子接洽,並以10萬元報酬協助外籍偷渡客來台。兩人今年7月5日出海,接駁30名越南籍偷渡客,返航時,遭到海巡在林邊溪塭豐外海約10.4浬處查獲,蔡、劉兩人被捕後,警詢、偵訊、羈押訊問都坦承犯行,警方詢問後依法起訴,屏東地院則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,分別判處蔡男有期徒刑8個月、劉男有期徒刑5個月。 |
【2020/12/27 Hit FM新聞部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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