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雇者配偶境外生產未離境陪伴 勞動部發函:仍可請陪產假 |
有關受雇者的配偶在境外生產,受雇者沒有離境陪伴是否可以請陪產假?勞動部做出最新說明,考慮大環境改變,陪伴方式多元,縱使受雇者未離境,仍可請陪產假。(請聽 陳靜 報導) 近期有民眾詢問,如果勞工的配偶在境外生產,但勞工並沒有離境前往陪伴,是否可以請陪產假?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發布最新函釋,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明,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,受雇者在他的配偶在分娩時,雇主應給予5天陪產假,且請假期間薪資照給,且隨大環境變化,陪伴方式多元,即使受雇者沒有離境還是可以請假。黃維琛說 (話帶) 另外,近期台北市傳出一名銀行行員在37天內與同一人結婚4次、又離婚3次,向銀行請求婚假,銀行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假,行員因此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,勞動局調查後依勞基法開罰銀行2萬元罰鍰,但銀行不服提訴願成功,台北市訴願會又撤銷原處分,並要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。 對此,黃維琛表示,以他的角度而言並不會開罰,因為結婚後離婚,如果再復合﹑結婚,法規上並無明文規定不可以再請婚假,不過仍需探究個案是否為權利濫用的行為,行政機關可以以此斟酌處罰的合理性。 記者 陳靜 在台北報導 |
【2021/4/13 記者 陳靜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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