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通過 節能電價減徵貨物稅 再展延2年 |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貨物稅條例」第11條之1、第31條文修正草案,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2年,到後年6月14號。 財政部說明,這次修法繼續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,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。預估每年可節電3.69億度,相當於電費10.5億元,抑制二氧化碳18.8萬公噸。相關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。 |
【2023/3/30 聯合新聞網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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