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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「新新併」解約T17、T18法理難行?北市法務局長嗆:我也是律師

輝達規劃進駐北士科T17、T18,進度卡關。台北市長蔣萬安昨天表示,北市府不容許新光人壽得標T17、T18無開發行為;新壽如果要繼續談,就是跟北市府解約,市府再以專案方式將地上權設定給輝達。

網路上有法界人士認為,北市府研擬以「新新併」為由與新壽解約,於法理上難行;對此,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指出,他曾經是執業律師,法務局都知悉法律,如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,新壽公司必須「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」存續公司,才能繼受地上權。連堂凱說,市府本就因這項規定,而有換約的同意權,外界不該混淆事實、以訛傳訛,這對承辦法律業務的基層公務員並不公平。

此外,連堂凱表示,有心人士提出市府政策反覆、嚇跑外資,但其實市府跟新壽之間的其他案件,像是「南港經貿地上權案」就已經完成並進入營運,市府也請新壽可依約來文取得同意。連堂凱並提到「南港轉運站BOT案」工程進度落後,市府請新壽說明合併後如何改善進度、再審酌是否同意。他反問,市府依約審查每個獨立案件,何來政策反覆?
【2025/10/11 聯合新聞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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