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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駕新制10/31起實施 首犯最高罰15萬元 同車乘客採連坐法

台灣近3年毒駕死亡數逐年上升,為了杜絕毒駕奪命,交通部修法提高罰鍰,包含毒駕或毒駕拒測,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,車輛一律沒入;毒駕者由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,改為吊銷駕照並停止考照3年,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或2次毒駕者,終身吊銷駕照。交通部表示,毒駕相關加重罰,自10月31號起上路。

首次毒駕即按法定最高額裁罰,機車12萬元,汽車15萬元,第2次最高額加罰9萬元;首次毒駕拒測開罰27萬元,第2次45萬元,累計均無上限。另外,增訂毒駕同車18歲以上的乘客,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;毒駕吊銷後無照上路,罰鍰再加罰提高為3萬6000元,累計無上限,且車輛一律沒入;針對吸毒者,預防性吊銷駕照且2年不得考照。
【2026/10/29 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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